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0-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珊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9,815,226股,占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36.67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6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348,672股,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0.1302%。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78,850,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867%;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2%。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同意379,77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379,77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