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0-05-30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履行了报备程序。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