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0-05-23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临2020-0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0】0558号《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2019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东江建筑)。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9年东江建筑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收入、主要费用情况、毛利率、净利润等,以及上述各项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若有变化幅度较大的请说明原因;(2)东江建筑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金额、是否为关联方等。

  二、根据年报,公司年末商誉为2371万元,全部来源于东江建筑。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说明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2)报告期内商誉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三、根据年报,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97 亿元,同比增加948.16%。公司本年应收票据余额 184.8万元,对应期初数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内合并东江建筑的情况、业务模式变化情况、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及相关结算方式的变化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2)分业务列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前五名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交易金额、账期等具体情况。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四、根据年报,公司年末存货余额4.61亿元,同比增加895.25%,其中周转材料5,984 元,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4.65亿元。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9.5万元,均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 情况,包括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概况、各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日期、施工期间、累计确认合同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确定依据、目前项目进展及状态,是否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正常结算等,是否存在大量已完工未结算的情形;(2)结合收入确认原则、业务模式等,说明公司年末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公司存货的特性,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4)说明上述相关项目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五、根据年报,公司年末货币资金1.11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48万元,主要为受司法冻结的货币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笔货币资金受司法冻结的原因;(2)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3)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六、根据年报,公司年末其他应付款1.8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付款的主要构成,说明其中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2)前五大应付对象的名称、金额和形成事由。

  七、根据年报,营业收入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建造劳务等共确认了营业收入3.12 亿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56.08%。营业成本中,公司与分包公司在提供工程劳务中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应付工程分包款1.38 亿元,较上年增长91%。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必要性,是否具有持续性;(2)关联交易定价的确定依据,说明价格是否公允及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3)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的影响;(4) 前五大期末应付分包款对象名称、具体提供的产品科目、金额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以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本问询函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