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2020-05-23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获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对21名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89,587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8.6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06元/股。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则相关回购价格需要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变更为8.2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变更为8.61元/股。

  待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30,905,188股减至730,815,601股,注册资本将从730,905,188元减至730,815,601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