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李小龙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陶维浩先生出席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洁联女士、副总经理淦勇先生和副总经理李平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若晨 孙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