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2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2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委托理财审议权限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资金运营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
2. 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保障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2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 年5 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最高余额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述统计期间为2019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