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重庆金田愽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愽创”)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兆邦”)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0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356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98,556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51,800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25,916.98万元(其中9,330.03万美元按2020年4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71折算),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5.66%,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重庆愽创、兴荣铜业、兴荣兆邦、香港铭泰、越南金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356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
在上述1,350,356万元担保额度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98,556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51,800万元人民币。
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重庆愽创、兴荣铜业、兴荣兆邦、香港铭泰、越南金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356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电材
2、金田铜管
3、金田有色
4、金田新材料
5、杰克龙精工
6、科田磁业
7、金田进出口
8、金田致远
9、广东金田
10、重庆金田
11、重庆愽创
12、兴荣铜业
13、兴荣兆邦
14、香港铭泰
15、越南金田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金田致远2020年成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额度为1,350,356万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25,916.98万元(其中9,330.03万美元按2020年4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71折算);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5.66%,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