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5-19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0,274,275.28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90,274,275.28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17,820,530.12元人民币,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508,094,805.40元人民币。

  基于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0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37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19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