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公告 2020-05-19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润资源”)近日收到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企业借贷纠纷事项起诉公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2、诉讼机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起因

  原告诉称:2012年12月27日,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与被告一昆仑江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后承诺于2014年12月31日偿还全部借款本息。2014年至2015年,被告一合计偿还借款1450万元。被告二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提供连带还本责任。被告三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为被告一2100万元借款的全部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被告四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出具《担保函》,为被告一全部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4,710,220.4元。

  2. 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借款自2012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暂算至2020年4月19日的利息数额为6,391,349.3元。

  以上两项本息合计为31,101,569.6元。

  3. 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暂无法确定)由被告负担。

  (三)公司部分资产冻结情况

  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一、二、三、四相关资产。公司在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立的三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四)公司自查情况

  2017年4月,因齐鲁置业的欠款事宜,公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昆仑江源工贸有限公司为该案件的被执行人之一,2018年6月,该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召开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为昆仑江源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也未向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过担保函。

  公司将积极应诉,待查清事实后,依法处理。

  三、本次诉讼事项判决情况

  截至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020年3月13日,山东东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淄博中润华侨城项目管网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涉诉工程款188.61万元,要求中润资源在其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的前提下,应对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