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19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0日通过书面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健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六)审议通过《关于承担公司大洋厂区防护距离搬迁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承担公司大洋厂区防护距离搬迁安置费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