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现场主持。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5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2人。

  2、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以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中远海控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19年度利润分配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聘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师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订造23000TEU型集装箱船舶项目暨关联交易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调整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修订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调整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修订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调整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修订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7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Peaktrade Investments Ltd.由于疏忽,其对第7项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Peaktrade Investments Ltd.所持87,635,000股不计入议案7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8项-9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1-2项均为特别决议案,分别经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吴大卫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8-9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1-2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3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满、郭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