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洋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并分别于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签订<资产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将名下电线电缆业务所涉全部资产及相关权益和负债对外转让,标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和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如上市公司在产权交易所经两次公开挂牌期满,无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虽被确定为受让方但未能按公开挂牌要求的签约期限与上市公司签订标的资产转让协议的,控股股东郑钟南承诺将由其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以不低于标的资产在本次出售的审计基准日的审计净资产值对应的价格,并按照最后一次公开挂牌项下的其他交易条件,于最后一次公开挂牌期满日的次1工作日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受让标的资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在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后,本次交易方案仍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通过的时间上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