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1、董事出席情况:何如董事长以现场方式出席,姚飞、李新建、刘小腊、李双友、蒋岳祥、肖幼美、白涛、郑学定8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2、监事出席情况:何诚颖监事会主席以现场方式出席,张财广监事、冯小东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修订后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支毅、曾雪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