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切实履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未来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二)本方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三)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本方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方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方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方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方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