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05-16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决议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9元/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5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50,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050,000元,即公司总股本将调整至2,683,358,689股,注册资本将调整至2,683,358,689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2020-007号、2020-021号公告及2020年5月16日披露的2020-02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宁波、王扬

  办公电话:0512-68660622

  邮编:215004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