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2020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4人,合计持有股份96,817,8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7,538,236股的61.4567%。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7,538,236股的0%。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59,247,80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7.608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37,5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4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96,817,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总表决结果:同意96,817,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东方中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6,817,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6,817,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6,817,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