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0-05-16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康美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0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你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为督促公司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你公司应当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查找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落实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做好整改工作,提升公司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主要财务会计科目均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你公司应当及时对前期财务报表做出更正,并依法依规做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116.19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公司应当核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提出资金追偿的具体安排,保护上市公司财产安全。

  四、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你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落实市场禁入决定,做好工作交接,保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依规正常履职,维护公司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稳定。

  五、你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公司目前存在的业绩亏损、债务风险等重大风险事项,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维护生产经营稳定,同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目前实际存在的各类重大风险情况。

  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应立即披露。公司及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勤勉尽责,引以为戒,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你公司及相关方应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对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