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16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0-06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已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中原激励对象宋德刚、张志刚,预留授予部分中原激励对象赵佩松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8万股,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30%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共计22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首次授予部分中5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