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信”,格力金投和金诺信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1月4日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6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5元/股至7.5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至5%”。
●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司股东格力金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57,361,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截至告知函日,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持有公司189,728,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
●上述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增持完成后,并未改变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格力金投及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计划,无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计划且不会减持通过本次增持获得的股份。
●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于2020年5月15日接到股东格力金投《增持股份结果情况告知函》,现将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
2、截至2020年5月15日,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持有公司189,728,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其中格力金投持有公司171,238,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金诺信持有公司18,490,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作为长园集团战略投资者,该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3、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未来6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至5%。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以5.5元/股至7.5元/股的价格区间。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上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6个月内。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4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格力金投于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3月19日,使用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股份57,361,735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的总股本比例为4.39%,增持均价5.72元/股。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持有公司189,728,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上述增持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未超过增持计划上限,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持有132,3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东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持有公司189,728,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注: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19年12月10日,公司股本从1,323,666,752股变更为1,305,775,152股)
根据格力金投告知函,上述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增持完成后,并未改变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格力金投及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计划,无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计划且不会减持通过本次增持获得的股份。
格力金投及一致行动人金诺信作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将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督促长园集团加强内控和管理,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支持长园集团的长期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