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6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毅然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470,871,937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1.81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462,945,802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60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926,135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0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83,189,687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68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5,263,552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47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926,135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08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8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8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70,85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1%;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8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470,051,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58%;反对82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69,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0142%;反对82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8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8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8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70,87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470,698,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32%;反对9,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9%;弃权164,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股东黄正聪、王毅然、于伟、尤天远因担任公司董事,股东任锐因担任公司监事,股东周开琪因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69,244,800股,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股东孙永辉作为关联股东黄正聪、王毅然、于伟、周开琪、尤天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5,275,200 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同意126,35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曦、朱园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