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5月1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4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817,830,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508,453,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11人,代表股份309,376,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129,696,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2,447,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9人,代表股份87,248,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7%。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20,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10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586,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1%;反对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9.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20,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586,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1%;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74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607,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包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美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