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52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6%。新泉投资本次质押股份1,521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20.22%;新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4,982.5385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6.22%。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泉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3.88万股。未来半年内,唐志华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4.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3%,融资余额为8,890万元;未来一年内,唐志华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200万股,新泉投资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21万股,上述两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合计为3,721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32.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5%,对应融资余额为18,69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为股票分红、工资薪酬等,将按规定以自有资金按期偿还。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