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91,637,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和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5,166,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7%。2020年4月30日,仪电集团办理完毕股份质押145,818,585股。截至公告披露日,仪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数量209,493,058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7.07%,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仪电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仪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仪电集团质押股份中145,818,585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该质押系仪电集团为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飞乐音响的债务而向飞乐音响提供的质押担保。仪电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性现金流、投资收益等。
2、仪电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仪电集团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仪电集团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发生变动,仪电集团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仪电集团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