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0-0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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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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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藏格控股非经营性资金余额57,599.53万元(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235,151.80万元)。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应收款项的商业实质、真实性、完整性、存在性、不符事项、计量(包括减值、会计分期)等存在重大疑虑,截至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未对上述疑虑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由于受到上述审计范围的限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应收款项及其期末、期初信用减值损失的完整性、准确性认定,以及对与之相关联的交易账户或披露的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替代性程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铜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55,676.4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74%、占净资产的32.64%。巨龙铜业的控制权由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清偿对藏格控股的债务为目的将巨龙铜业37%的股权转让给藏格控股;巨龙铜业存在逾期负债、对关联方承担30亿元担保余额,且未计提逾期信用损失;由于缺乏资金,矿区已停止建设和开采;巨龙铜业尚未筹集足够的资金或者有明确的应对计划,清偿债务以及维持业务正常运营,巨龙铜业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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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拥有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矿区724.3493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证,是一家以青海省察尔汗盐湖钾盐资源为依托的资源型钾肥生产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两部分: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及贸易业务。其中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为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的核心部分,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开展了金属、能化产品、铜精矿等产品的相关贸易。除上述业务外,公司在于2017年8月决定进军新能源领域,在察尔汗盐湖建设年产2万吨的碳酸锂项目,其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碳酸锂)已顺利建成投产,首批产品经权威部门检验全部达到电池级标准。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氯化钾主要用途为生产农用复合肥料,另外还可应用于其他钾盐制取、医疗、电镀、石油等工业领域。根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肥)行业分会的数据,中国氯化钾消费量中约有80%用于肥料;由于其性价比高,氯化钾在农业用钾中起主导作用,占钾肥施用量的90%左右。
锂产品在现代工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电池工业、铝工业、润滑剂、医药、制冷剂、核工业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有广泛的用途。随着技术的进步,锂产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保持较快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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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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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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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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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管理层坚持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精准施策,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基本上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生产钾肥108.29万吨,比上年度减少26.95 %;实现营业收入20.64 亿元,同比减少 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 亿元,同比下降 57.71%,导致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氯化钾销售量及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下降;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氯化钾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单位成本上升; 三是报告期内孙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期末存货跌价,确认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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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导致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氯化钾销售量及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下降;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氯化钾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单位成本上升; 三是报告期内孙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期末存货跌价,确认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修行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本公司从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上述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