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龙汽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361Z0241 号)之《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存在一处错误,即在占用性质为非经营性占用部分,现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599.41万元、“201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597.74万元中,均包含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向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厦门福龙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发生和结算的款项均为2597.7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号》规定,公司与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厦门福龙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资金往来不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需要在此项报告中披露。经更正后,非经营性占用部分:现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1.67万元、“201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0万元,与2019年末占用资金余额1.67万元一致(注:2019年末占用资金余额1.67万元已于2020年1月全额收回结清)。
公司以后将注意及时结清代垫款项,提升财务规范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司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重新编制的《关于金龙汽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361Z0241 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更正。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