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预计将与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9.87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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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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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由于市场变化,导致电明科技原计划委托我司加工的订单取消或推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明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LED显示屏、LED照明灯具、LED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生产;智能交通、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电明科技9.06%的股权。
上述关联人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对具体关联交易公司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日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