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制定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35—150万元/年;
(2)董事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10万元/年,按月发放。
3、监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10—80万元/年;
(2)监事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4、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年薪人民币35万元—15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薪金及津贴均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