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期间的表现,公司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了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