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16亿元(含正在执行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期限:单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满足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亨通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16亿元(含正在执行的委托贷款)。上述单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信息
2、委托贷款对象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单体报表财务数据。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统筹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 定,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按时偿还贷款本 息。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7.68亿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未有逾期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