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