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董事罗大川先生委托董事李欣忆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35.29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582.81万元,本年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700.91万元,公司拟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从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全部结转下次再行分配。
会议同意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63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054.4万股,若上述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到17,690.4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家奎、钟道远、李欣忆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 0 票反对, 3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0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49000万元综合授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综合授信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议案公告之前有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0年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为26,000.00万元,其中保证担保额度20000万元,抵押及保证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对外担保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议案公告之前有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1、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3、审阅《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胡蓉、张晓玉、周静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