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 600663 B股 900932 证券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20-016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情况如下: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晋昭
委员:徐而进、郭嵘、黎作强、邓伟利、吕巍、乔文骏、钱世政、唐子来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世政
委员:徐而进、郭嵘、吕巍、乔文骏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7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50,000万元,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东翌置业各股东方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并以现金方式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旨在从资金层面为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支持,促进东翌置业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其正常推进各个项目开发,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且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并以现金方式增资,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0-019)。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