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需追溯调整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提名董事的预案
由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温凯婷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三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温凯婷女士,42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