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相关费用根据审计时点的市场行情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三、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海辰,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专业能力。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收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敬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敬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