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徒尤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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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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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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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向全体股东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配股已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配售并于2020年1月3日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配售价格为8.75元。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1,141,987,945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数量为342,596,383股,实际认购数量为335,111,438股。本次配股已将募集到的资金29.3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购买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李斯龙均按照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2、与SQM股东PAMPA集团签署《续期函》

  2018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SQM23.77%股权购买交易的价款支付和股份过户手续。SQM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44次股东大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提名的董事人选Francisco Ugarte Larraín,Georges De Bourguignon Arndt和 Robert J.Zatta成功当选SQM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三名董事还分别入选了SQM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计/董事委员会和安全、健康及环境委员会。天齐智利于2019年4月11日与Sociedad de Inversiones Pampa Calichera S.A.、Potasios de Chile S.A. 以及Inversiones Global Mining Chile Ltda. (三家公司以下简称“PAMPA集团”)签署了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本次《协议》的签署旨在双方作为SQM的股东,就未来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本协议中就公司全面治理、董事会继任者、董事委员会、财务报表之核对、股东对现行股息政策的支持等相关方面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作为SQM的第二大股东与原有股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签署的《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2020年3月26日,天齐智利与PAMPA集团签署了《续期函》,将《协议》有效期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有效,如双方股东选派到SQM的董事(即本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离职(包括辞职、免职、伤残或身故等原因),另一方股东有权立即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双方股东同意SQM董事会于2020年3月25日提出的股息政策。

  3、“18天齐01”公司债券提前兑付暨摘牌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18天齐01”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司债权存续期的第2年末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人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天齐01”的回售数量为2,991,640 张,回售金额为 318,011,332.0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8,360张。同时鉴于本期债券剩余存量小、缺乏流动性,经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提前兑付本期剩余托管债券并支付期间的应计利息。截至目前,公司债券全部回售款项及利息已足额支付给债券持有人,公司债“18天齐01”已于2020年3月4日完成摘牌。

  4、“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启动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98亿澳元调整至7.70亿澳元(按照2019年10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37.12亿元),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目从2018年底启动阶段性调试以来,到2019年12月31日,均处于调试状态。2020年初,因综合考虑到公司严重缺乏海外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团队,项目调试方案论证不充分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技术需不断优化调整等多重因素,公司认为该项目虽历经一年的调试周期,至今仍没有达到全线规模化生产状态,导致公司预计的投资目标还未实现。因此,结合当前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此外,在建的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处于暂缓建设状态。鉴于与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具有极强关联性,公司将在有效验证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成熟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化、公司资金流动性以及项目经济可行性等情况综合评判和调整其未来的资本金投放计划。

  5、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020年1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 2019 年(第 26 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2033 号),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以锂业为核心的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领导者,坚持将“向技术转型”作为公司发展战略之一。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创新机制、引领示范作用的充分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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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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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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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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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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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