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立信中联自2017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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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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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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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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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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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诚信记录

  (1)立信中联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2)立信中联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德昌和陈小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沟通。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立信中联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及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