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内容: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