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决定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的通知,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附件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和《附件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说明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财会〔2019〕16号文件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以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