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李廷亮先生、陈亚春先生、陈国栋先生分别委托监事张秀影女士、赵凤利先生、陈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赵凤利先生、陈亚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依据参股公司的会计差错进行的调整,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拟提名陈继忠先生、陈亚春先生、冯伟杰先生、张秀影女士、杨林先生、刘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继忠,男,195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长春市二道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长春市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亚春,男, 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代表,铁岭县人大代表,铁岭市人大代表,吉林市劳动模范,铁岭市劳动模范。曾任吉化水泥厂副厂长、厂长、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伟杰,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南关区人大代表、二道区第一批优秀专家、长春市劳动模范、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长春医药协会秘书长。曾任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亚泰医药集团副总裁。

  张秀影,女,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办主任。

  杨林,男,197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亚泰地产集团副总裁。

  刘晓慧,女,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永红区财政局预算会计、副局长,佳木斯市向阳区财政局副局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现任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企财科科长(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