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拟有偿收回控股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拟有偿收回控股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政府规划建设需求,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2020年4月28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拟有偿收回控股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泉”)拟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签订相关协议。本次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66.54平方米,补偿金额为21,185,4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

  公司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广东龙泉目前名下拥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0,008.7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6)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04268号),位于珠海市平沙镇平东路598号。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面积为66,666.54平方米。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质押、涉及诉讼、司法冻结等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27,468,672.35元,账面净值23,736,204.8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回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广东龙泉尚未进行建设利用,无建筑物和附着物,不会影响其目前的产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广东龙泉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是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而开展。本次交易预计影响广东龙泉税前利润-2,550,804.86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对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影响,需视补偿款到账时间情况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