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泰国际”)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13,264,815.3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26,481.5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19,876.28元,减去2019年度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66,358,210.13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暂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2,96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54,000,889.5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送红股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9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