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4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白银、铅等商品期货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结合公司未来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等情况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期货套保品种仅限于公司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中所涉及的银、铅等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期货套保的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交易所临时调整保证金比例时除外)。期货套保的总量为白银不超过300吨、铅不超过3万吨。具体套保数量视公司生产经营进度而定。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期货套保会计核算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阳极泥、精铅、粗铅和粗银等,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进口到产品销售期间,铅、银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当沪银、沪铅达到购销差价并略有盈余时,分批分次建立套保头寸。实际操作时,需结合原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制订具体套保交易方案。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保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可以防范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分析

  1、原料采购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公司目前铅、银冶炼产能大于自身原料生产的供应,需要对外采购铅精矿、银精矿、粗铅等原料以满足冶炼生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从境内采购,供货商点价。在原材料到货未点价时,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将出现成本倒挂情况;在原材料到货点价后到产品销售之间存在时间差,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将造成亏损。属于上、下游均存在风险敞口的风险类型。

  2、产品销售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在现货销售中,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往往会出现销售不畅的情况,造成产品库存积压,积压库存不但给公司带来现金流问题,同时给公司带来额外的财务成本。如果积压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可能给公司带来亏损风险。此类风险属于现货流动性风险。

  (二)其他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亏损。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资金量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期货交易主要是采取网络电子交易委托,如果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不畅通,可能出现网络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头寸必须有相对应的现货敞口保值需求,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订)》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八、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