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4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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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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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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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9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紫外线杀菌灯、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汽车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

  公司紫外线杀菌灯业务相关具体产品包括:消毒车、消毒台灯、支架灯、壁挂式消毒灯、一体化电子灯、紫外线灯管等,可广泛应用于医院、教室、商场、仓库等空间场所的杀菌消毒,也可应用于消毒柜、净水机、空气净化器、除螨仪、消毒机等小家电、医疗器械设备领域及工业中废水废气的治理。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有能力生产大功率紫外线杀菌灯的企业之一,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功率为2W至800W的低气压紫外杀菌汞灯产品,目前以国内直销为主,海外主要出口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等。

  公司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室内照明、LED户外灯具及智能灯具、一体化荧光灯及配套镇流器,该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商业照明领域,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目前以海外市场直销为主,主要出口美国、加拿大、印度、巴西、斯里兰卡等,国内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

  公司汽车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汽车前照灯、汽车氙气前大灯。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目前以国内销售为主,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车灯前装客户主要包括汽车整车厂、汽车灯具厂/车灯总成制造商,公司目前已成为江淮、奇瑞、东风等整车厂的指定二级供应商;公司车灯后改客户主要包括汽车4S集团公司、汽车美容店、汽车维修站、汽车改装批发渠道等。公司汽车照明业务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内外后改客户。公司汽车灯主要出口欧洲、中东、美国、日本、韩国等。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主要产品包括:方形电池热压线、方形电池极耳焊接线、方形电池卷芯包膜线、卷芯入壳线、氦检测漏线、方形电池负压氦检测漏线等。公司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生产和服务,并紧跟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目前设备销售均为国内直销,与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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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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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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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面对外部复杂多变的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以“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为战略指引,积极应对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通过调整经营策略、缩减开支、处置资产等方式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财务费用仍然较高;因营运资金紧张,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收入下降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53,529,640.20元,与去年同比下降37.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601,399,318.42元。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运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公司努力保障紫外线杀菌灯、汽车照明、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的经营。为减少流动资金消耗,降低流动性风险,公司优选账期和回款较好的订单和客户进行合作,并重点保障盈利水平较好的核心业务,主动放弃现金流较差的部分订单。受资金紧张影响,公司LED及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的收入同比出现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卓誉的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发展势头强劲,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深圳卓誉原股东承诺2019年实现不低于4,950万元的扣非净利润,因销售订单不及预期,业绩承诺未能完成。

  (二)股权投资及资产处置情况

  1、因营运资金紧张,公司通过加快对外投资项目退出的方式回笼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出资的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顺德区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猎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续退出部分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回笼部分资金。

  2、为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的整体发展战略,减少公司亏损,控制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保障持续发展,公司于2019年10月出售了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3、为更好地开拓经营业务,公司于2019年新设了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卓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4、为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在2019年注销了深圳市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三)公司管理及其他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高度关注债务逾期情况,定期召开内部会议商讨解决方案,与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并通过加快催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回笼资金,偿还部分债务。

  2、因部分债务逾期,公司涉及大量诉讼,并因此导致银行账户、土地、房产、股权及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冻结,公司积极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尽量减少损失,避免更大风险。同时,公司对于债务人欠款,也委托了律师起诉追款。

  3、深圳卓誉2017-2018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数,深圳卓誉原股东何立、黄治国、黄海荣、余波四人按对应比例予以补偿。2020年3月5日,何立等四人涉及的业绩补偿股份10,068,011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3,721,500股回购注销议案。2020年1月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手续,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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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营运资金紧张,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为明显,营业成本同步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财务费用仍然较高。

  (3)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担保预计负债合计约5.96亿元,较前一报告期的减值金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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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投资持有账面价值2,000,000.00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为2018年10月19日购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期限90天,2019年1月17日到期赎回,该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该金融资产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出,因此将该等结构性存款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该部分金额从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注2: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投资持有广东猎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0%的股份,账面价值5,000,000.00元,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该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该部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9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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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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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柴国生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