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1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关联方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Top harbour Limited、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瑞鹏”)、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川物业”)、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建安”)、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富盛”)、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房地产”)、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均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一、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

  董事:NIE Lei;企业类型:新西兰有限公司;地址:1972 Telegraph Road, Darfield, Darfield, 7510 , New Zealand;商业注册号:1872259。经营范围为牧场经营。

  (2)Top Harbour Ltd

  董事:NIE  Lei;企业类型:新西兰有限公司;地址:Level 34 Vero Centre, 48 Shortland St, Auckland Central, Auckland, 1010, NZ;商业注册号:3154787。经营范围为地产开发。

  (3)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彭毅敏;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65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体育场馆管理,健身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晓伟;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住所: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65号;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建设工程(贰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叁级),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防水工程,园林绿化,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富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8楼83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批发;牲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批发;肥料批发;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以下经营范围限区外分支机构:牲畜饲养;草种植;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成建铃;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启东市启隆乡永兴东路;经营范围:羊繁育技术和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羊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65号;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崇明县秀山路65号;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鹏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春川物业、鹏欣建安、鹏欣富盛、启东瑞鹏、鹏都房地产系鹏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Top harbour Limited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1、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1,159.41万新西兰元,净资产8,952.35万新西兰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903.44万新西兰元,净利润-406.31万新西兰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Top Harbour Ltd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3,897.31万新西兰元,净资产682.91万新西兰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57.81万新西兰元,净利润71.67万新西兰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0,412.36万元,净资产502.44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8,599.52万元,净利润301.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584,796.79万元,净资产445,582.02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1,814.88万元,净利润60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暂时无财务报告。

  (6)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4,824.42万元,净资产1,483.44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601.67万元,净利润53.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8,662.68万元,净资产1,624.6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9.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4,591,515.54万元,净资产690,824.02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486,539.90万元,净利润1,248.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成本价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价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资金拆借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利息。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租赁及提供劳务等,一方面可以降低经营成本,确保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是由于相互间形成的稳定合作关系而造成。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交易事项,我们认为: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理由合理、充分;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相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2、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完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