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3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422号),公司本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为-7.1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3元。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截至2020年4月,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而缅甸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尚需大笔资金投入,因此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为落实国家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云南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有关精神,公司在德宏州瑞丽市开展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在缅甸开展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通过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落地,规范肉牛进口的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境外动物疫情传入风险,同时通过肉牛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提高产业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9年2月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3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88,000万元,并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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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鉴于以上重大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中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0年度存在上述重大投资计划及现金支出事项。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