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0-11

  债券代码:112638        债券简称:18 湘电 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财务报表适用该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财会〔2019〕16号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新金融工具准则、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对公司影响具体如下: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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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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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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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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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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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以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均不产生影响,。

  六、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