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4-29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二〇二〇年度预算案》;

  5、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选举曾挺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选举王明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选举郭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选举杜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选举傅本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选举陈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选举郑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选举刘大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选举程文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二〇一九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8项提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第7-8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第7项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第8项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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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