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达”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业绩承诺第三期)业绩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打造总包集成大装饰平台,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做大做强之目标,经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萍乡泰达恒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泰达”)、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达”或“目标公司”)、许坤泉、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6,200万元受让萍乡泰达持有的深圳泰达60%的股权,深圳泰达持有广田建设100%股权,是以经营广田建设为唯一业务的持股公司。

  二、业绩承诺承诺情况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为从深圳泰达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所在的当季度第1个自然日开始的36个月(即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期”)。

  萍乡泰达及许坤泉承诺的广田建设三期业绩分别为:

  (1)第一考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本数),净利润(经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按照孰低的标准确定,下同)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2)第二考核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含本数),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3)第三考核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2.5亿元(含本数),净利润不低于6,75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第012号审计报告,广田建设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业绩承诺未完成,营业收入、净利润、净利润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收现比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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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近年来,受房地产持续调控、金融去杠杆及甲方资金趋紧等影响,使得融资额度及资金成本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与此同时,环保整治也导致材料成本波动、施工周期及人工成本提升,原管理团队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使得广田建设经营未达预期。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