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054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为促进产业链纵深布局,加快游戏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受让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浙江盛和”)股东金丹良(以下简称“转让方”)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盛和的业绩承诺期已满,相关业绩承诺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主要条款

  转让方承诺:标的公司2017年度(2.5亿人民币)、2018年度(3.1亿人民币)、2019年度(3.8亿人民币)三年实现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9.4亿人民币。超出每年度承诺数额的净利润可结转到下个年度继续计算,但不能再次结转;超出每年度承诺数额的净利润不可结转到上个年度计算;三年净利润总额超出承诺数额的,奖励方法另行约定。

  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后,如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值,则转让方同意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计算方式确定补偿总额后返还至公司指定帐户,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补偿(现金补偿)(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盈利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2017-2019年浙江盛和审计结果,浙江盛和在整个业绩承诺期(2017-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71亿元,超过承诺净利润0.31亿元,整个承诺期业绩完成率为103.3%,未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注: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其中2017-2018年净利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2018]12553号以及天职业字[2019]11203号的审计报告,2019年净利润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华兴所(2020)审字C-094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