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